学校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拟定,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统一规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管理,绩效专评”的原则,学校项目建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是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的决策审议机构,对项目的立项、预算进行审核和协调,并负责对项目建议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督、跟踪。
二、预算管理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核定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规定的时间、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县体编制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用款进度表报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预算核准与执行通知,由各项目承担部门负责人实施计划。
三、支出管理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按财务室统一管理,并设置专项资金审签单制,按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四、监督检查
各实施负责人,应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预算内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定期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 健(校长)
张伟东(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彭 全(副校长)
马祥青(党总支副书记 工会主席)
成员:陈智延(总务处副主任)
张远达(总务处副主任)
包庆弘(会计)
劳慧新(出纳)
六、项目资金划拨流程图
筹划资金 → 工程验收
↓
出纳划拨 ← 会计核对 ← 建设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
校长签署委托项目管理合同
↓
学校项目工程负责人全程跟踪
↓
项目管理公司提交项目策划
↓
委托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
收集有关资料、实施项目管理工作
↓
项目部负责人现场管理
↓
竣工验收、学校有关人员参与
↓
项目结算、总结、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