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
1.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二、校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三条 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健
副组长:张伟东
组 员:马祥青廖 理 叶家慧 裴昌宇 林 绿 彭 全 劳 锐
成员: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张伟东
副组长:马祥青
组 员:王峰 张凤英 谢耀宁 马志娟吴远英 刘 年 苏兴卫 王宗远李海涛
第四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党支部: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2.行政:
(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3.工会: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挥照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4.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校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2)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每年一次研究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4)及时发挥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1)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工作。
(2)及时纠正违反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有权向上一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五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
1.计划制度方面:⑴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章程、学期工作计划、行事历;⑵教职工考勤、请假、会议等一系列学校日常管理制度;⑶学校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各项工作总结、办学成果等。
2.人事工作方面:⑴职称评审条件、指标、程序、办法、对象、结果;⑵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年段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学科教师聘任、配备方案及结果;⑶学校各类评优评先及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办法、指标、结果;⑷教职工结构工资改革方案、奖惩制度、奖金福利待遇、住房分配政策及结果;⑸教职工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及年度检查结果;⑹教职工流动、教师支教、毕业生录用、教师入党提干等情况;⑺各处室、人员岗位职责及分工等。
3.教学科研方面:⑴教学工作管理办法;⑵科研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情况;⑶学术研究成果、科研评审结果。
4.财务基建方面:⑴学校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⑵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上级拨款、杂费、接受捐资、勤工俭学等收入情况;教职工福利、办公经费等支出具体情况;⑶学校经济合同执行及设备和仪器采购、招投标的情况及结果;⑷学校的大、中、小型基建、零星基建、房屋维修、绿化项目招投标的内容、原则、程序、办法、结果,基建管理办法及预决算、验收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5.学生工作方面: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原则、招生办法、录取分数线、新生录取名单;⑵学生、班集体评优评先及特长生评选条件、办法、待遇、结果;⑶学生入党入团的条件、程序及结果;⑷学籍管理办法,违规学生处理的条件、办法和结果等;⑸贫困生补助学费减免、奖学金发放的条件、金额、对象。
6.领导干部方面:⑴校长任期目标;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评议结果;⑶学校公务接待情况;⑷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情况;⑸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形式是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前提。
1.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形式是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应与教代会的职权落实有机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的制度。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及时向教职工公开校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审议学校规划、计划、制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其他重要决策等。教代会代表每学期期终要集中审查学校帐目。此外,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或代表)大会、家长(或代表)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通报校务情况。
2.学校要设置永久性校务公开专用橱窗作为校务公开栏,向校内外公开校务。永久性校务公开栏要设在学校醒目处,力求坚固美观,防晒防水,耐久实用。
3.在学校网站上建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校务公开栏目,按公布范围公布有关项目,接受监督。
4.学校要通过告家长公开信、家校联系卡、公告、通知、校刊、简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书面形式向师生公开相关校务。
5.根据学校的实际,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可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七条 需要公开的校务、公开的层面、公开的时机和公开的形式,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学校职能科室及执行人员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每次校务公开后,领导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做好建档工作。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与要求,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纠正后的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并征求群众意见。监督小组要做好对上述工作的全程监督。
2.凡需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要提前发给教代会代表,并允许其了解实情,组织讨论。学校党政工团领导要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并对议案修改后,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通过或决定。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种意见与建议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公开、答复或说明。
3.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根据师生员工的需要进行“点题公开”。凡有四分之一教职工或20人以上学生或家长书面要求公开的事项,学校必须在一周内给予答复或公开。
4.校务公开的有关资料必须建档,统一由学校工会管理,以备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等有关部门检查考核评估。校务公开的档案资料一般有:⑴会议记录;⑵校务公开实施方案;⑶工会计划、发展规划及措施方案;⑷校务公开内容及清单;⑸教职工意见、建议收集处理材料;⑹每次教代会档案材料;⑺检查、整改和奖惩材料;⑻其它需要建档的资料。
第八条 校务公开要讲究时限,凡上级新实施的政策、制度,学校在收到文件、资料后一周内要向师生员工公开;凡学校新制定的制度、计划、方案、办法等,要提前一周给教职工讨论、征求意见;凡实施学校已有的制度、计划,要即时向师生员工公开,有关结果确定后一周内要向师生员工公开。
六、校务公开的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 为保证校务公开取得实效,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学校将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处室校务公开情况,收集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质疑,并将意见、建议、质疑,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转达,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办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六个环节及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监督小组成员有权查阅各处室与校务公开内容相关的文件、资料,列席与校务公开内容相关的会议,并对学校及各有关处室校务公开情况适时做出评价。
第十条 工会组织要及时收集、整理、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供领导小组研究决策;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要协调沟通有关方面,做好讨论和评议、反映意见等相关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十一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在行政会议上通报一次各处室校务公开情况,并在期终向全体教职工汇报一次。
第十二条 学校行政和党组织要把是否按要求进行校务公开作为考核各职能处室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 推行校务公开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新途径、新方法,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抓出成效。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化解矛盾,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团结全校教职工为把澳门管家婆资料大全正版天天有办成优质的示范名校而共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