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根据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围绕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将语言文字工作有机地融合到全校的各项工作之中,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上水平、上层次,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环境。 校语委办,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1、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提高全体师生的认识,提高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并做好总结;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有机地融合;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倡导普通话、优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相结合;将阶段性推广普通话写规范字与经常性教育教学行为相结合。 2、大力开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之中,定期检查,并认真记载和纠正。 3、进一步清查校园内不规范用字,并形成制度,常年坚持,常抓不懈。 4、在平时的教学中,教师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在校园里利用一切资源,一切机会,加强学生的语言文字训练,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比赛。 5、学校将继续利用“推普周”,加大投入,开展好宣传。同时加强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和常新. 6、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7、加大对普通话的标准训练,主要指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在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等级,学校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学生能说比较流利的普通话。 8、更加严格用字规范:主要指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用字符合要求。公文、校刊、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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